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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流程管理和监管帮教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6年4月6日 来源:嘉定劳动工伤律师     http://jdldgsls.maxlaw.cn/
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徐汇区司法行政部门、法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一起盗窃案件的审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流程管理和监管帮教的新举措,在规范审前社会调查、罪犯交接及监管帮教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一、重视发挥审前社会调查对法院判决的参考作用案件开庭审理前,康健司法所接受区法院委托,指定矫正专职干部和矫正社工走访被告人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及其家庭,详细了解被告人工作经历、社区表现以及家庭环境等情况,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社区是否具备矫正条件等进行全面调查。庭审中,矫正专职干部向法庭递交了《审前社会情况调查表》和家属同意配合社区矫正的《承诺书》,并当庭陈述了“被告人被捕前社区表现尚可,其父母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矫正帮教工作,具备合适的矫正工作条件和家庭环境,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并在社区进行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根据案情,结合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间进入酒吧、游艺机房等娱乐场所。二、确保法院判决与社区刑罚执行的无缝衔接为加强审判矫正衔接,区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尝试采用“判决生效即宣告”的做法,即在缓刑判决生效当日,法院通知被告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司法所矫正专职干部同时到庭,当庭完成交接,将罪犯和执行通知书一并交与执行机关。随后,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的流程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的开始宣告,正式将其纳入社区矫正。该做法确保了判决和社区刑罚执行之间的无缝衔接,避免了因法律文书寄送延误或罪犯未按时报到等情况而发生延迟宣告甚至脱管失控的现象。三、将电子监控作为执行禁止令的重要手段为确保禁止令的有效执行,该社区服刑人员被纳入上海市社区矫正电子化实时监督管理范围,司法所在宣告的同时为其配发专门的电子监控设备。在禁止令执行期间,通过实时定位、视频点名、越界报警、电子围栏等功能,对其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该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回复司法所发出的指令,通过视频技术反馈其所处位置,一旦发现有违反监管规定或禁止令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四、积极探索开展个别化矫正社区矫正开始后,司法所通过面谈和心理量表测试,结合个人犯罪原因、生活背景分析,为该社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个别化矫正方案。除进行定位监控管理和常规的教育矫正外,还将从缓和家庭关系、帮助稳定就业、恢复人际交往等方面入手开展针对性矫正。专职干部和社工了解到其经常与父母争吵,多次上门与其父母沟通,指导他们改进交流方式,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改造环境。针对他文化水平低,没有固定工作,经济条件比较差等情况,准备通过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和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帮助实现就业,让其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脱离原来不良的社交圈。在社区服务的执行上,考虑到他有驾驶技能,准备安排他为社区中行动不便的老人开车送行,或者为刚学会驾驶的社区群众义务陪驾,使其通过社区服务逐步认罪、悔罪、赎罪,同时,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认识到自身价值,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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