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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职工医疗期如何确定 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来源:嘉定劳动工伤律师     http://jdldgsls.maxlaw.cn/

Tags: 受伤的职工医疗期如何确定 ,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  

  叶茂林律师,嘉定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受伤的职工医疗期如何确定

  职工医疗期是多长时间我们怎么确定受伤职工的医疗期。比如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职工医疗期如何确定


  医疗期的期限


  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比如: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需要指出的是,在计算医疗期时,不同医疗周期内的病假不能合并计算。


  医疗期满的延长


  对于医疗期能否延长,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由此可见,员工医疗期超过法定标准后,企业是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还是看劳动者自身的身体状况及企业的态度,法律对此并不强行规定。


  医疗期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也为最大程度的保护劳动的的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不仅需要对工伤会作出赔偿,在非工伤受伤的情况下,企业有时候也要对非工伤受伤的职工作出赔偿。也就是说职工在因公受伤的情况下不能工作公司会对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等作出规定,在非工伤医疗期公司也会做出相应的工资待遇的调整。那么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有哪些呢针对这些问题整理了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非工伤医疗期


  非工伤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非工伤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三、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有哪些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


  4、伤残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问题,当我们身边有人或我们自己是处于非工伤医疗期时,一定要记得自己有享受企业非工伤待遇的权利。非工伤与工伤的待遇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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